□记者 胡杨
随着《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制定恢复和处置计划正式成为19家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规定动作”。算上此前《银行保险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实施暂行办法》明确的“调整后表内外资产达到300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存款类金融机构”以及设立时须提交恢复和处置计划的民营银行,我国将有数十家银行面临集团层面恢复和处置计划的制定任务。
更多国内银行进入“生前遗嘱”时代
我国这方面顶层设计正式落地之前,国内编制恢复和处置计划的银行主要分为四类:一是已被金融稳定理事会列为全球系统性重要银行的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必须按金融稳定理事会要求提交恢复和处置计划;二是所属集团被金融稳定理事会列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银行须参与到集团恢复和处置计划的制定中,平安银行就属这种情况;三是诸如浦发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等部分股份制银行,虽然它们不属于全球系统性重要银行,但在成立海外机构时被当地监管机构要求制定恢复和处置计划,以降低母行系统性风险对国外分支机构的影响;四是民营银行,制定恢复和处置计划早在2016年就被明确写进《关于民营银行监管的指导意见》中。
随着《银行保险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实施暂行办法》和《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相继出台,须制定恢复和处置计划的银行范围明显扩容。相较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已经具备较为成熟的恢复和处置计划制定经验的大型银行,绝大多数其他类型银行都属首次接触恢复和处置计划,缺少对于指标、数据、各类选项的必要认知。
因此,在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看来,监管部门可以组织部分先进银行提升专项培养,引导国内银行提升恢复和处置计划的制定能力,实现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
制定处置计划应因“行”而异
《中国银行保险报》注意到,由于资产占平安集团总资产超过一半,平安银行早在2014年初就启动了自己的恢复和处置计划,基于银行风险与资本管理,对银行核心业务的数据和流程详细梳理,并结合压力的情景分析与测试等方法,制定恢复与处置的触发机制和策略。平安银行也因此成为国内第一家在境内分支和网点全面启动这一项目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对于民营银行来说,制定恢复和处置计划则是开展经营的前提。由于民营银行成立时间普遍不长,经营经验不够丰富,内部治理结构相对不完善,加之民营银行本身信用基础较为薄弱,面临着比一般国有银行更大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
更重要的是,民营银行的市场定位就是为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三农”和社区,以及创业、创新人群提供更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其稳健经营或有序退出是上述群体稳定发展的坚实保障。
考虑到不同类型银行规模差异、定位不同,有学者认为,就处置计划而言,内容应当按机构类型有所区别。例如,民营银行的规模通常比较小,从处置计划的制定成本和实施效率考虑,当民营银行出现流动性问题导致经营困难、无法维持关键性业务的情况下,银行应协助监管部门采取处置措施退出市场。
将压力转化为完善风控的动力
事实上,有效的恢复和处置计划不仅能满足监管要求,让银行有信心度过危机,而且在正常经营情况下也能作为银行行之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发挥与现有风险管理的良好互补作用。
据民生银行风险管理与质量监控部王伟介绍,银行现有风险管理和资本管理体系是顺向思维,首先按照信用、市场、操作对风险进行分类,然后通过相关技术手段计算不同风险所需资本,并针对特定指标进行监控。这种自上而下的分块风险管理模式容易造成手段和目标的脱节,不同类别风险孤立管理,缺乏互动,交叉风险地带(如交易对手信用风险、交易业务中的操作风险)往往成为风险管理的薄弱环节和风险事件的“多发地带”。而恢复和处置计划则秉持逆向思维,直接将银行置于倒闭的极端状况下,然后再反推哪些关键指标的突破会导致这种风险,再有针对性地拟定恢复选项,从而使商业银行从主观上纠正过度追求风险的行为,对于引起重大损失的任何一个环节都充分重视,更保守地估计资本的充足程度,客观上更努力地采取最新技术和方法计算抵御风险的资本需求。
“好的风险管理不仅指的是正常经营状况下的风险管理,还需要考虑到意外的特殊情况下、危机状况下的可能性。”民生银行风险管理与质量监控部刘吕科建议,在制定恢复和处置计划时,银行可以加强对自身发展战略、组织架构、管理能力、数据系统方面的重审,全面评估压力情景下的恢复能力,改进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能力。
可以预见的是,银行业未来的整体业务发展方向会更加复杂和多元,这就引发了一系列问题——有限的资源应该如何更合理地进行分配?大集团内部应该如何更好地规划设施和服务的共享?海量的经营数据要怎样更精确、更有效率地采集和传输?恢复和处置计划作为一整套工具,包含关键实体的识别、业务线梳理、数据IT系统整合等多方面内容,涉及银行整个经营和管理的方方面面、各个领域、各个部门。这也意味着,银行可以借恢复和处置计划的制定从多个维度改进自身风险决策水平。
□记者 胡杨
随着《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制定恢复和处置计划正式成为19家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规定动作”。算上此前《银行保险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实施暂行办法》明确的“调整后表内外资产达到300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存款类金融机构”以及设立时须提交恢复和处置计划的民营银行,我国将有数十家银行面临集团层面恢复和处置计划的制定任务。
更多国内银行进入“生前遗嘱”时代
我国这方面顶层设计正式落地之前,国内编制恢复和处置计划的银行主要分为四类:一是已被金融稳定理事会列为全球系统性重要银行的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必须按金融稳定理事会要求提交恢复和处置计划;二是所属集团被金融稳定理事会列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银行须参与到集团恢复和处置计划的制定中,平安银行就属这种情况;三是诸如浦发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等部分股份制银行,虽然它们不属于全球系统性重要银行,但在成立海外机构时被当地监管机构要求制定恢复和处置计划,以降低母行系统性风险对国外分支机构的影响;四是民营银行,制定恢复和处置计划早在2016年就被明确写进《关于民营银行监管的指导意见》中。
随着《银行保险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实施暂行办法》和《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相继出台,须制定恢复和处置计划的银行范围明显扩容。相较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已经具备较为成熟的恢复和处置计划制定经验的大型银行,绝大多数其他类型银行都属首次接触恢复和处置计划,缺少对于指标、数据、各类选项的必要认知。
因此,在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看来,监管部门可以组织部分先进银行提升专项培养,引导国内银行提升恢复和处置计划的制定能力,实现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
制定处置计划应因“行”而异
《中国银行保险报》注意到,由于资产占平安集团总资产超过一半,平安银行早在2014年初就启动了自己的恢复和处置计划,基于银行风险与资本管理,对银行核心业务的数据和流程详细梳理,并结合压力的情景分析与测试等方法,制定恢复与处置的触发机制和策略。平安银行也因此成为国内第一家在境内分支和网点全面启动这一项目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对于民营银行来说,制定恢复和处置计划则是开展经营的前提。由于民营银行成立时间普遍不长,经营经验不够丰富,内部治理结构相对不完善,加之民营银行本身信用基础较为薄弱,面临着比一般国有银行更大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
更重要的是,民营银行的市场定位就是为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三农”和社区,以及创业、创新人群提供更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其稳健经营或有序退出是上述群体稳定发展的坚实保障。
考虑到不同类型银行规模差异、定位不同,有学者认为,就处置计划而言,内容应当按机构类型有所区别。例如,民营银行的规模通常比较小,从处置计划的制定成本和实施效率考虑,当民营银行出现流动性问题导致经营困难、无法维持关键性业务的情况下,银行应协助监管部门采取处置措施退出市场。
将压力转化为完善风控的动力
事实上,有效的恢复和处置计划不仅能满足监管要求,让银行有信心度过危机,而且在正常经营情况下也能作为银行行之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发挥与现有风险管理的良好互补作用。
据民生银行风险管理与质量监控部王伟介绍,银行现有风险管理和资本管理体系是顺向思维,首先按照信用、市场、操作对风险进行分类,然后通过相关技术手段计算不同风险所需资本,并针对特定指标进行监控。这种自上而下的分块风险管理模式容易造成手段和目标的脱节,不同类别风险孤立管理,缺乏互动,交叉风险地带(如交易对手信用风险、交易业务中的操作风险)往往成为风险管理的薄弱环节和风险事件的“多发地带”。而恢复和处置计划则秉持逆向思维,直接将银行置于倒闭的极端状况下,然后再反推哪些关键指标的突破会导致这种风险,再有针对性地拟定恢复选项,从而使商业银行从主观上纠正过度追求风险的行为,对于引起重大损失的任何一个环节都充分重视,更保守地估计资本的充足程度,客观上更努力地采取最新技术和方法计算抵御风险的资本需求。
“好的风险管理不仅指的是正常经营状况下的风险管理,还需要考虑到意外的特殊情况下、危机状况下的可能性。”民生银行风险管理与质量监控部刘吕科建议,在制定恢复和处置计划时,银行可以加强对自身发展战略、组织架构、管理能力、数据系统方面的重审,全面评估压力情景下的恢复能力,改进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能力。
可以预见的是,银行业未来的整体业务发展方向会更加复杂和多元,这就引发了一系列问题——有限的资源应该如何更合理地进行分配?大集团内部应该如何更好地规划设施和服务的共享?海量的经营数据要怎样更精确、更有效率地采集和传输?恢复和处置计划作为一整套工具,包含关键实体的识别、业务线梳理、数据IT系统整合等多方面内容,涉及银行整个经营和管理的方方面面、各个领域、各个部门。这也意味着,银行可以借恢复和处置计划的制定从多个维度改进自身风险决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