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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在15省份开展康复医疗服务试点

发布时间:2021-10-29 08:07:51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记者 朱艳霞】10月27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开展康复医疗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北京市等15个省份作为康复医疗服务试点地区,并发布《康复医疗服务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经过1年的试点,探索形成较完善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多元化康复医疗服务模式、有利于康复医疗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等有益做法和典型经验,充分发挥试点地区的带动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加快推动全国康复医疗服务发展取得实效。

根据《方案》,试点地区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等15个省份。试点时间为2022年1-12月。

试点包括七项任务:一是增加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和床位数量。二是加强康复医疗学科能力建设。三是加强康复医疗专业人员培养培训。四是创新开展康复医疗多学科合作模式。五是加快推动居家康复医疗服务发展。六是积极推动康复医疗与其他服务的融合发展。七是探索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价格和支付机制。

《方案》提到,引导区域内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或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康复医疗中心等,增加康复医院和康复医疗中心的数量。此外,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探索开展居家康复医疗服务,通过“互联网+”、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方式将医疗机构内康复医疗服务延伸至居家,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出院患者等人群提供专业的康复治疗、康复训练和指导等服务。


国家卫健委:在15省份开展康复医疗服务试点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1-10-29

【记者 朱艳霞】10月27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开展康复医疗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北京市等15个省份作为康复医疗服务试点地区,并发布《康复医疗服务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经过1年的试点,探索形成较完善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多元化康复医疗服务模式、有利于康复医疗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等有益做法和典型经验,充分发挥试点地区的带动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加快推动全国康复医疗服务发展取得实效。

根据《方案》,试点地区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等15个省份。试点时间为2022年1-12月。

试点包括七项任务:一是增加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和床位数量。二是加强康复医疗学科能力建设。三是加强康复医疗专业人员培养培训。四是创新开展康复医疗多学科合作模式。五是加快推动居家康复医疗服务发展。六是积极推动康复医疗与其他服务的融合发展。七是探索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价格和支付机制。

《方案》提到,引导区域内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或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康复医疗中心等,增加康复医院和康复医疗中心的数量。此外,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探索开展居家康复医疗服务,通过“互联网+”、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方式将医疗机构内康复医疗服务延伸至居家,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出院患者等人群提供专业的康复治疗、康复训练和指导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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