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视界】ESG体系支撑“双碳”目标落地(上)

□王晓蒙

国家碳达标和碳中和目标明确指出了全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方向,并确定了具体、量化的目标。该目标在保障社会长期发展质量的同时,也对企业的管理能力以及金融体系对市场经济的引导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实现“双碳”目标落地并保障社会和经济的稳步发展,需要依托绿色金融体系的协调作用,推广ESG(环境,社会,治理)理念和方法,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管理水平升级,以ESG带来的企业绩效和价值提升而平衡降碳减排的投入,并引导绿色资金对ESG绩效好、降碳减排成果好的企业倾斜,促进和保障“双碳”目标的实现。

ESG体系是衡量企业和组织可持续发展绩效的评价体系,源于负责任投资理念。由于其通用、量化、全面、系统等特征,成为国际上被不同行业普遍认可和接受的评价方法,也是投资机构考察投资标的重要策略。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数据,2015年以来每年新增ESG主题开放基金数量增长率都超过50%,目前资管额已超过2600亿美元。国际国内长期研究已经证明,ESG表现较好的公司其市场价值表现也相对较好。

近年来,ESG在中国发展十分迅速。2020年发布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等各类ESG报告的A股上市企业已超过1000家。然而,主动披露ESG信息的公司仍然仅占上市公司总数的四分之一。大部分企业和投资机构对ESG的认识仅停留在初步概念,尚未融会贯通,达到制定全面系统的量化目标的阶段,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总体水平仍然较低。在“双碳”目标不断推进落实的背景下,更需要推广合适有效的方法以帮助企业制定、实施和监测调整减排降碳计划。ESG正是应对此需求的一个非常合适的方法,主要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

ESG评价标准的先进性

ESG体系由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三大维度构成,每一个维度下又包含多个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的实质性议题,每一个议题都以一个或多个可量化的考察点或指标来进行评价。通过对所有实质性议题的量化评价进行加权叠加,即获得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综合绩效的量化评价。然而ESG并不是一个固化的标准。ESG体系实质上只是提供了一种评价框架,并在框架内设定具体的考察点和评判标准。然而在不同地区、不同的行业,考虑到认知和发展水平的差异,应该应用不同的标准对考察对象进行评价。其中,以国际及地方规范指引结合当前业界最佳实践作为评价比较的参考标准和对标对象,是比较合理的方法之一。该这种方法不仅保证了ESG评价体系的指导性、前瞻性、合规性,也保证了评价标准的可行性、可操作性, 更重要的是赋予了ESG评价体系较强的生命力,能随着业界实践的不断改善进步而调整演化,动态保持ESG评价标准的先进性。

ESG体系对社会福祉和企业价值有共同促进作用

ESG体系方法对社会福祉以及同企业价值的正相关性已经被国际国内众多研究者所证明,其中主流理论包括利益相关方学说,比较优势理论及共享价值创造理论等。利益相关方学说的核心是,企业作为社会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对多方利益相关者承担责任,包括股东、员工、客户、供应商、政府部门、社区以及自然环境等等。企业以ESG体系指导生产经营,即是对各方利益的综合协调,可获得全社会的综合最大利益,在国际国内实践中,该理论已经在相关法律法规中有所体现,例如“公司法”和“公司治理准则”中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障,“劳动法”中对员工权益的保障,“消费者保护法”对用户权益的保障等等。对企业而言,当企业进行利益相关方管理时,会获得利益相关方的支持,诸如能吸引优秀员工的加入、能获得买方厂商的订单、能获得更好的融资渠道、能强化市场竞争优势、能提高企业形象等,最终造成企业价值的增加。

比较优势理论和共享价值理论则集中在ESG对企业价值的促进作用上。比较优势理论从企业角度出发,认为企业的ESG实践可以使企业通过对生产经营全过程各要素的精细化管理和风险控制,获得相应的比较优势,从而提高企业的价值。共享价值理论则从利益相关方角度出发,认为企业通过ESG实践为利益相关方的需求提出了应对方案,同时为企业和需求方创造了共享价值。

近几年针对上市公司市值的研究表明,当ESG表现较好的公司,其股市价值、市净率、营收等变量来度量的企业价值也都更高。该结果从市场的角度进一步验证了ESG实践对企业价值的促进作用。

ESG体系对促进“双碳”目标实施落地的积极作用

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的宏伟目标涉及能源、环境、气候、经济、社会等众多领域,离不开政府、企业、公众等多方面的力量凝聚和共同行动,并需对各具体实施方案计划的效果进行持续评价监测以利及时调控。企业作为最主要的能源使用和排放主体,必然成为实施减排降碳方案的主要执行者,需要对碳排放现状进行摸底调查,制定实施合理的减排方案,同时需控制短期内因降碳投入而带来的财务压力,并及时同主管部门和公众(其中包括员工和客户等)进行沟通。各级政府作为减碳目标的指导协调部门,需要对辖区企业的降碳计划进行监控和管理,同时需平衡经济发展的稳定。公众作为降碳的最终受益者,应多方面进行宣传告知,提高其参与度。而针对多领域、涉及多利益相关方的综合绩效进行评价和指导,恰恰是ESG方法的特点。

第一个积极作用是ESG体系为企业降碳计划提供了系统有效的管理方法。ESG评价体系全面包含了企业实施降碳计划应考虑的各方面内容及具体步骤。相关的考察点包括:减排降碳(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减排降碳的短中长期实施方案、决策和执行机构、宣传与培训、直接和间接能耗使用量、直接和间接温室气体排放量统计、可再生能源占比、利益相关方关注议题和沟通机制、员工培训、社区共建和党建、供应商管理、企业经济绩效、企业科技创新投入等。当企业依照ESG方法践行时,即从战略和管理、实际减碳绩效监测、利益相关方沟通、经济绩效平衡等各方面进行了系统全面的管理,可有效保障减碳计划的顺利实施。

第二个积极作用表现在ESG体系提高企业价值和融资能力,减轻降碳投入的财务压力。践行ESG可推动企业精细化管理水平和可持续发展管理水平升级,通过利益相关方支持、比较优势和共享价值创造等为企业带来价值提升,增强对国际或内绿色资金和绿色债券的融资能力。通过近期的绿色融资和中远期的企业价值提升来平衡短期内为达到减排投入的成本,增加企业实施降碳计划的积极性。

第三个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ESG体系为金融机构和各级政府提供了评价企业降碳实施计划的综合监测工具。对不同企业的ESG绩效的评价数据可为金融机构提供企业可持续发展绩效评估,以作为绿色投资和信贷的依据,为金融机构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和激励机制的工作要求提供有效支持。对区域内企业的ESG评价数据可为地方主管部门提供全面反映辖区内企业降碳实施计划的综合绩效,可支持地方主管部门的调控决策。

(作者系瑞士中国学人科技协会副主席、评安国蕴首席技术官兼ESG研究中心首席专家)

李月敏/制图

 

【ESG视界】ESG体系支撑“双碳”目标落地(上)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1-11-08

□王晓蒙

国家碳达标和碳中和目标明确指出了全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方向,并确定了具体、量化的目标。该目标在保障社会长期发展质量的同时,也对企业的管理能力以及金融体系对市场经济的引导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实现“双碳”目标落地并保障社会和经济的稳步发展,需要依托绿色金融体系的协调作用,推广ESG(环境,社会,治理)理念和方法,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管理水平升级,以ESG带来的企业绩效和价值提升而平衡降碳减排的投入,并引导绿色资金对ESG绩效好、降碳减排成果好的企业倾斜,促进和保障“双碳”目标的实现。

ESG体系是衡量企业和组织可持续发展绩效的评价体系,源于负责任投资理念。由于其通用、量化、全面、系统等特征,成为国际上被不同行业普遍认可和接受的评价方法,也是投资机构考察投资标的重要策略。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数据,2015年以来每年新增ESG主题开放基金数量增长率都超过50%,目前资管额已超过2600亿美元。国际国内长期研究已经证明,ESG表现较好的公司其市场价值表现也相对较好。

近年来,ESG在中国发展十分迅速。2020年发布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等各类ESG报告的A股上市企业已超过1000家。然而,主动披露ESG信息的公司仍然仅占上市公司总数的四分之一。大部分企业和投资机构对ESG的认识仅停留在初步概念,尚未融会贯通,达到制定全面系统的量化目标的阶段,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总体水平仍然较低。在“双碳”目标不断推进落实的背景下,更需要推广合适有效的方法以帮助企业制定、实施和监测调整减排降碳计划。ESG正是应对此需求的一个非常合适的方法,主要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

ESG评价标准的先进性

ESG体系由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三大维度构成,每一个维度下又包含多个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的实质性议题,每一个议题都以一个或多个可量化的考察点或指标来进行评价。通过对所有实质性议题的量化评价进行加权叠加,即获得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综合绩效的量化评价。然而ESG并不是一个固化的标准。ESG体系实质上只是提供了一种评价框架,并在框架内设定具体的考察点和评判标准。然而在不同地区、不同的行业,考虑到认知和发展水平的差异,应该应用不同的标准对考察对象进行评价。其中,以国际及地方规范指引结合当前业界最佳实践作为评价比较的参考标准和对标对象,是比较合理的方法之一。该这种方法不仅保证了ESG评价体系的指导性、前瞻性、合规性,也保证了评价标准的可行性、可操作性, 更重要的是赋予了ESG评价体系较强的生命力,能随着业界实践的不断改善进步而调整演化,动态保持ESG评价标准的先进性。

ESG体系对社会福祉和企业价值有共同促进作用

ESG体系方法对社会福祉以及同企业价值的正相关性已经被国际国内众多研究者所证明,其中主流理论包括利益相关方学说,比较优势理论及共享价值创造理论等。利益相关方学说的核心是,企业作为社会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对多方利益相关者承担责任,包括股东、员工、客户、供应商、政府部门、社区以及自然环境等等。企业以ESG体系指导生产经营,即是对各方利益的综合协调,可获得全社会的综合最大利益,在国际国内实践中,该理论已经在相关法律法规中有所体现,例如“公司法”和“公司治理准则”中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障,“劳动法”中对员工权益的保障,“消费者保护法”对用户权益的保障等等。对企业而言,当企业进行利益相关方管理时,会获得利益相关方的支持,诸如能吸引优秀员工的加入、能获得买方厂商的订单、能获得更好的融资渠道、能强化市场竞争优势、能提高企业形象等,最终造成企业价值的增加。

比较优势理论和共享价值理论则集中在ESG对企业价值的促进作用上。比较优势理论从企业角度出发,认为企业的ESG实践可以使企业通过对生产经营全过程各要素的精细化管理和风险控制,获得相应的比较优势,从而提高企业的价值。共享价值理论则从利益相关方角度出发,认为企业通过ESG实践为利益相关方的需求提出了应对方案,同时为企业和需求方创造了共享价值。

近几年针对上市公司市值的研究表明,当ESG表现较好的公司,其股市价值、市净率、营收等变量来度量的企业价值也都更高。该结果从市场的角度进一步验证了ESG实践对企业价值的促进作用。

ESG体系对促进“双碳”目标实施落地的积极作用

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的宏伟目标涉及能源、环境、气候、经济、社会等众多领域,离不开政府、企业、公众等多方面的力量凝聚和共同行动,并需对各具体实施方案计划的效果进行持续评价监测以利及时调控。企业作为最主要的能源使用和排放主体,必然成为实施减排降碳方案的主要执行者,需要对碳排放现状进行摸底调查,制定实施合理的减排方案,同时需控制短期内因降碳投入而带来的财务压力,并及时同主管部门和公众(其中包括员工和客户等)进行沟通。各级政府作为减碳目标的指导协调部门,需要对辖区企业的降碳计划进行监控和管理,同时需平衡经济发展的稳定。公众作为降碳的最终受益者,应多方面进行宣传告知,提高其参与度。而针对多领域、涉及多利益相关方的综合绩效进行评价和指导,恰恰是ESG方法的特点。

第一个积极作用是ESG体系为企业降碳计划提供了系统有效的管理方法。ESG评价体系全面包含了企业实施降碳计划应考虑的各方面内容及具体步骤。相关的考察点包括:减排降碳(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减排降碳的短中长期实施方案、决策和执行机构、宣传与培训、直接和间接能耗使用量、直接和间接温室气体排放量统计、可再生能源占比、利益相关方关注议题和沟通机制、员工培训、社区共建和党建、供应商管理、企业经济绩效、企业科技创新投入等。当企业依照ESG方法践行时,即从战略和管理、实际减碳绩效监测、利益相关方沟通、经济绩效平衡等各方面进行了系统全面的管理,可有效保障减碳计划的顺利实施。

第二个积极作用表现在ESG体系提高企业价值和融资能力,减轻降碳投入的财务压力。践行ESG可推动企业精细化管理水平和可持续发展管理水平升级,通过利益相关方支持、比较优势和共享价值创造等为企业带来价值提升,增强对国际或内绿色资金和绿色债券的融资能力。通过近期的绿色融资和中远期的企业价值提升来平衡短期内为达到减排投入的成本,增加企业实施降碳计划的积极性。

第三个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ESG体系为金融机构和各级政府提供了评价企业降碳实施计划的综合监测工具。对不同企业的ESG绩效的评价数据可为金融机构提供企业可持续发展绩效评估,以作为绿色投资和信贷的依据,为金融机构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和激励机制的工作要求提供有效支持。对区域内企业的ESG评价数据可为地方主管部门提供全面反映辖区内企业降碳实施计划的综合绩效,可支持地方主管部门的调控决策。

(作者系瑞士中国学人科技协会副主席、评安国蕴首席技术官兼ESG研究中心首席专家)

李月敏/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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