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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使用条款费率,宣传“首期0元”

水滴、微医被银保监会处罚

发布时间:2021-11-10 08:54:39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记者 仇兆燕

距离银保监会提醒消费者谨防“首月0元”等保险诱导销售“套路”不足一个月,水滴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滴经纪”)和微医(北京)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医经纪”)就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并在宣传销售页面列示“首期0元”等违法行为被银保监会行政处罚。

11月9日,银保监会消保局公布了对上述两家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水滴经纪被罚人民币10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张强和杨光各罚10万元并予以警告;微医经纪被罚人民币1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周雪罚款1万元,并予以警告。

使用未获批条款

处罚决定书表明,两家公司均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违法行为,而且涉及产品都与安心财险有关。

处罚决定书显示,2018年6月至2019年6月,水滴经纪通过微信平台公众号及“水滴保险商城”APP销售安心财险保险产品,涉及个人住院综合医疗保险、老年综合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院综合医疗保险2017版B款四款产品。

根据安心财险个人住院综合医疗保险、老年综合医疗保险在银保监会备案的条款费率表中的保费计算公式,每期缴纳保费应相同。水滴经纪实际销售时首期保费按“首月0元”“首月3元”收取,低于其余各分期保费。安心财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院综合医疗保险2017版B款在银保监会备案的条款费率表中,未约定保费可以分期缴纳,仅有“短期保费计算方法:短期保费=保险期间/365×保险费”。水滴经纪对年缴保费按月分期收取,实际销售时首期保费按“首月3元”收取,低于其余同等时间各分期保费。

微医经纪的问题十分相似,处罚决定书显示,微医经纪通过“大家帮保险”微信公众号销售安心财险承保的“大家帮百万医疗险”产品,宣传销售页面列示“首期0元”或“首期3元”等内容。根据安心财险向银保监会备案的《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住院综合医疗保险(2018款)》的保费计算公式,缴费方式分按月缴费(12期)和全额缴费两种,对于按月缴费方式,投保人每期缴纳保费应相同,首期不应为0元或3元。经查,微医经纪实际销售“大家帮百万医疗险”采用按月缴费方式的,首月收取保费均为0元或3元,与备案不一致。

除涉及安心财险外,水滴经纪在销售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财险”)保险产品中也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处罚决定书,2019年3月至2019年6月,水滴经纪通过微信平台公众号及“水滴保险商城”APP销售太平财险承保的太平综合医疗保险。该产品在银保监会备案的条款费率表仅有“按月缴费(首月投保0元,其余分11期支付)”描述,水滴经纪实际销售时首期保费按“首月3元”收取。

水滴被罚超百万元

银保监会对两家机构的时任负责人及公司均作出了处罚。针对水滴经纪,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水滴经纪销售安心财险保险产品、太平财险保险产品中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合计对水滴经纪罚款100万元。同时,时任水滴经纪总经理杨光,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时任水滴经纪精算部负责人张强,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杨光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张强警告并罚款10万元。

对于微医经纪,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违法行为,被罚人民币10万元。并对时任微医(北京)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周雪罚款1万元,并予以警告。


违规使用条款费率,宣传“首期0元”

水滴、微医被银保监会处罚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1-11-10

□记者 仇兆燕

距离银保监会提醒消费者谨防“首月0元”等保险诱导销售“套路”不足一个月,水滴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滴经纪”)和微医(北京)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医经纪”)就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并在宣传销售页面列示“首期0元”等违法行为被银保监会行政处罚。

11月9日,银保监会消保局公布了对上述两家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水滴经纪被罚人民币10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张强和杨光各罚10万元并予以警告;微医经纪被罚人民币1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周雪罚款1万元,并予以警告。

使用未获批条款

处罚决定书表明,两家公司均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违法行为,而且涉及产品都与安心财险有关。

处罚决定书显示,2018年6月至2019年6月,水滴经纪通过微信平台公众号及“水滴保险商城”APP销售安心财险保险产品,涉及个人住院综合医疗保险、老年综合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院综合医疗保险2017版B款四款产品。

根据安心财险个人住院综合医疗保险、老年综合医疗保险在银保监会备案的条款费率表中的保费计算公式,每期缴纳保费应相同。水滴经纪实际销售时首期保费按“首月0元”“首月3元”收取,低于其余各分期保费。安心财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院综合医疗保险2017版B款在银保监会备案的条款费率表中,未约定保费可以分期缴纳,仅有“短期保费计算方法:短期保费=保险期间/365×保险费”。水滴经纪对年缴保费按月分期收取,实际销售时首期保费按“首月3元”收取,低于其余同等时间各分期保费。

微医经纪的问题十分相似,处罚决定书显示,微医经纪通过“大家帮保险”微信公众号销售安心财险承保的“大家帮百万医疗险”产品,宣传销售页面列示“首期0元”或“首期3元”等内容。根据安心财险向银保监会备案的《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住院综合医疗保险(2018款)》的保费计算公式,缴费方式分按月缴费(12期)和全额缴费两种,对于按月缴费方式,投保人每期缴纳保费应相同,首期不应为0元或3元。经查,微医经纪实际销售“大家帮百万医疗险”采用按月缴费方式的,首月收取保费均为0元或3元,与备案不一致。

除涉及安心财险外,水滴经纪在销售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财险”)保险产品中也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处罚决定书,2019年3月至2019年6月,水滴经纪通过微信平台公众号及“水滴保险商城”APP销售太平财险承保的太平综合医疗保险。该产品在银保监会备案的条款费率表仅有“按月缴费(首月投保0元,其余分11期支付)”描述,水滴经纪实际销售时首期保费按“首月3元”收取。

水滴被罚超百万元

银保监会对两家机构的时任负责人及公司均作出了处罚。针对水滴经纪,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水滴经纪销售安心财险保险产品、太平财险保险产品中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合计对水滴经纪罚款100万元。同时,时任水滴经纪总经理杨光,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时任水滴经纪精算部负责人张强,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杨光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张强警告并罚款10万元。

对于微医经纪,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违法行为,被罚人民币10万元。并对时任微医(北京)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周雪罚款1万元,并予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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