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一响,一头猪白养”;
“一人得大病,全家陷困境”;
“十年致富奔小康,一场大病全泡汤”。
这些顺口溜都是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形象写照。
国务院扶贫办摸底调查显示,我国现有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的占比达到42%,在“五大类致贫原因”中居首位,其中患慢性病或大病的超过1000万。对他们而言,大病随时可能导致整个家庭陷入贫困的深渊。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公共卫生建设,下大力气解决人民群众特别是贫困人口的健康问题。2009年启动新医改以来,我国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和保障水平迅速提高,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成效显著。但在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以财政投入高速增长为支撑的医改模式的压力越来越大。近年来,我国医改的政策重点逐步从资金供给转向制度供给,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的责任,推进以市场化方式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和质量。
2012年8月30日,国家发改委、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中国保监会等六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员因患大病而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保障,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的50%。在制度设计上,《意见》打破了以往单一的医保运作模式,采取政府主导、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的方式。
大病保险制度就是着眼于解决困难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积极探索用中国式办法解决医改世界性难题的有效途径,也是保险业服务“精准扶贫”的有效样本。
截至2016年底,共有17家保险公司在全国31个省(区、市)保险公司承办大病保险业务,覆盖人群达9.7亿人,累计支付赔款300.90亿元,累计有1100万人次得到了救助。大病保险让世界14%的人口摆脱了重大疾病对生活质量的威胁。大病保险患者实际报销比例在基本医保的基础上提升了13.85%,整体报销比例达到70%。
比如,湖北通山县农村的小姑娘陈洁被诊断为白血病,骨髓移植手术费用超过100万元,而基本医保报销限额仅10万元。得益于大病保险,她的报销金额大幅增加至69万元,报销比例从10%提高到近70%。大病保险以25元的筹资标准,将保障放大了2.35万倍。陈洁一家的医疗负担得到极大缓解,防止了这个农村家庭因大病而陷入困境。
保险扶贫特刊——大病扶贫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