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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险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系列报道之十

中国农共体:更好发挥农险稳定器作用

发布时间:2017-07-25 10:12:02    作者:康民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记者 康民

日前在接受《中国保险报》记者专访时,中国农业保险再保险共同体(中国农共体)管理机构负责人王野田表示,成立以来,中国农共体在实践中提供了更为充足的承保能力供给,极大地助力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013年,农业保险向黑龙江特大洪涝灾害支付赔款27.16亿元;2014年,向辽宁特大旱灾中118.7万户受灾农户支付赔款9.3亿元,向“威马逊”台风受灾群众支付赔款11.5亿元;2015年,向辽宁特大旱灾支付赔款15亿元;2016年,向黑龙江特大干旱等灾害支付赔款42亿元。

上述数据表明,最近几年相关农险均出现巨额超赔,这些损失风险往往超出单一保险市场主体的承担能力。因此,如何有效分散风险、确保经营稳定、提高保险机构参与的积极性,成为各国在开展农业保险时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在这个背景下,专业从事农业再保险的共同体组织——中国农共体应运而生。2014年11月,中国农共体由具有农险经营资质的23家财产保险公司和中国财产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起成立。

有效发挥稳定器作用

从数据上看,目前中国农共体可为农险行业提供3600亿元的承保能力,可基本满足行业的再保险保障需求。2016年,中国农共体实际提供风险保障2080亿元,市场份额57%,担任首席再保人的业务占市场份额70%以上,国内农业再保险市场的定价权和话语权大幅提升,克服了国际市场波动性、短期性对国内保险市场的不利影响,发挥了在我国农业再保险市场的主渠道作用。2015年-2016年,中国农共体累计承担风险责任3500亿元以上,支付行业赔款98亿元,有效支持了前端农业保险市场,尤其是在化解区域性、流域性大灾风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15年,中国农共体为东北干旱、“灿鸿”台风、“彩虹”台风等重大灾害支付赔款6亿元,占当地农险赔付40%以上;2016年为东北特大干旱、南方特大洪涝等极端天气灾害支付赔款近20亿元,占当地农险赔付的35%以上,有效发挥了农业保险市场的稳定器作用。

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中国农共体主动融入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大局,立足行业,服务农业,在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从最初提供再保险承保能力的业务平台,正向服务行业的风险管理平台、创新支持平台、基础技术平台、交流合作平台和政策对接平台转变,以此打造中国农共体升级版。

王野田表示,“十三五”时期,中国农共体将以完善运行机制为抓手,把再保险作为服务农业保险、支持农业的重要手段,积极发挥农业再保险的职能作用,整合行业资源,扩大行业承保能力。

必须创新

王野田说,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加强农险产品创新,其重点是应对农业生产经营面临的气候和市场两大风险变化挑战,继续推动目标价格保险、收入保险、天气指数保险产品创新,配合成员公司探索“保险+期货”模式,建立有效的规避和分散风险的农险机制。

另一方面,创新要加大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业保险、渔业保险、设施农业保险等业务创新的支持力度,实现对成员公司创新型保险险种的全覆盖,为国家鼓励发展的重点领域实现“应保尽保”,探索指数、期货、债券等新型风险管理工具,提升风险管理水平,组织系统研发力量,打造行业创新发展中心,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发挥积极作用。

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全国250多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亟待更高的风险保障需求,农险正从传统的自然灾害风险保障向市场风险保障转变,从初期的成本保障向保产量、保价格、保收入转变,更高的风险保障需求更需要再保险支持。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积极开发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品种,开展重要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收入保险、天气指数保险试点,支持地方发展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等。

中国农共体在国家支持鼓励发展的重点领域持续推进产品服务创新,以产品创新升级促进我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创新开发新型经营主体的专属农险产品方面,中国农共体为黑龙江省11.3万户种粮大户3255万亩主要农作物提供了再保险保障,配合成员公司为安徽、河南等地2000多家新型经营主体提供涉农贷款保证保险,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在支持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创新方面,为云南普洱咖啡种植保险、山东省威海海水养殖保险等累计30余款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提供再保险服务。此外,配合完善农业保险新产品评审机制,为人保财险鸡蛋期货价格保险、安信气象指数保险等行业8款创新型产品评审提供服务。

王野田透露,未来3年,中国农共体力争为行业提供再保险风险保障累计6000亿元以上,为行业“扩面、提标、增品”提供稳定的再保险支持和技术服务,为行业实现三大口粮作物以及主要农畜产品的农业保险全覆盖创造有利条件。

深化改革

近年来,我国区域性大灾频发、农险产品条款改革等加大了行业风险敞口和赔付水平,农业再保险市场经营压力不断加大,行业普遍出现亏损。数据显示,2015年-2016年,中国农共体连续两年出现亏损,综合赔付率高达113%以上,比农险直保综合成本率高出约15个百分点,长此以往不利于中国农共体的稳定运行和再保险机制作用的发挥。

王野田认为,导致中国农共体亏损的原因有几个方面:一是近年来东北干旱、南方特大洪涝等区域性、流域性大灾频发,行业赔付水平大幅提升;二是直保业务的承保、理赔条件变化进一步推高市场整体赔付水平,经营压力传导至再保端;三是中国农共体支持农险产品创新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国家鼓励发展的重点领域和高风险领域,加大了业务风险敞口;四是中国农共体体制机制尚待完善,部分成员公司分保逆选择严重,将高风险业务分出而将低风险业务自留,导致中国农共体高风险业务明显高于直保市场,在目前没有农业大灾财政兜底的情形下,再保险市场面临的经营压力加大。

中国农共体作为我国农业再保险体系的基石,是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的重要构成,中国农共体试点的成功与否,直接影响到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的提高和农业保险体系的稳健运行,直接影响到国家强农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多位受访者认为,农业再保险缺乏国家财政和相关配套政策支持,加上中国农共体成立时间还不长,在实践中会遇到很多问题和困难,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不断优化和完善体制机制。

对此,中国农共体成员大会主席降彩石也表示,中国农共体将在继续扩大行业承保能力、为农业现代化改革提供支持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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